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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正式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新政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来自[广州妈妈iPhone版] |
回帖推荐
梦琅嬛 发表于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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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新规定吗?
我们公司五年前我生老大的时候就是这样啊
现在怀老二也是啊
我还没够七个月
但是四五个月就开始休息多一小时啦
我一直以为早就有这样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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