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来报告下最新消息先,我已经打去香港出入境详细了解过了,资料如下: 1.但自从1998年“状丰年”一案香港终审法院判决“在港出生人士均可享有永久居留权”后,内地人所产婴儿均可获取香港出生证明,进而申请香港居留权并成为永久居民.但孩子的父母(双方不是香港人)并不能通过监护权而获得香港身份。即系你BB在香港出生,就一定可以拿身份证. 磨荡弟,你可以通知你那个朋友去帮他们的BB去争取合法的权益. 2.香港入境处给我解答了具体的申请程序——孩子在港出生后,如果是42天内就可以到医院对应区域的出生登记处免费进行出生登记,登记时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旅游证件、定居证以及出生医院提供的证明,获得“出生证明书”,并通过该证明书获得“香港居留权”,进而成为永久公民,并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根据法律规定,11岁以后申请办理香港身份证。 3.你BB出生那天你可以要求医院尽快将你BB的资料SEND去出生登记处,你需要到出生登记处领取出世纸(BB不需要亲自去) 身份证可以暂时不办理(如果你急需7日内回来的话),你先要去办理回乡证,确保BB可以准时跟你回来.他们会根据特殊的情况先给你一个临时的回乡证,期限是一个月的,在这一个月内你必须回去领取正式的回乡证.所以拿7日自由行的人完全可以在7日之内把BB带回来,下次回去打针的时候再回去帮BB补办手续. 一路谢谢帮忙的朋友,也希望我的资料能帮到一些有需要的人.(因为我觉得很多人其实都搞不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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