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华
- 0
- 帖子
- 100
- 经验值
- 783
- 注册时间
- 2010-1-27
- 妈币
- 1929
- 帖子
- 100
- 经验值
- 783
- 注册时间
- 2010-1-27
|
本帖最后由 ken1116 于 2017-2-21 10:46 编辑
回复 ken1116 的帖子
去房管局估计肯定是打印番禺有房的,但“2016年荔湾区小学招生宣传资料”上写明:[p=30, null, left](3)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同属一个区的,按以下情况分类处理: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明不属同一个区的,可向房产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
根据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等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要求,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不在户籍区居住,而在其他五个区实际居住的,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位于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的行政区,但在中心城区仍具有居住条件的,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
这是否就是说在荔湾区内统筹? 我的想法是让儿子即使统筹也要在荔湾区统筹,因为荔湾区有老人家接送,但以上A/B的情况,哪种会更好?请各位支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