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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推荐kuaileshiguang 发表于55楼 查看完整内容 楼主,因为看不清你的截图,但是看你的文字,第三次回复“广东省卫计委回复了,除了2016年1月1日之前经过审批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以外,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才合法。”这句话的意思明明就是1月1日后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才符合休128天呀,不像你解释的那样啊
zuowei-015 发表于75楼 查看完整内容 问过社保局了。一样是解析是只能休98天。
ttp://xf.gdwst.gov.cn/letter/dspletter.jsp?instid=11788
看到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的网站回复。都是没有的休呢。
看了几条都是回答:
您好,在2016年1月1日前办理结婚登记或生育子女,且符合2009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晚婚晚育规定的,按2009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假期的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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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828317yxzhqx
我的理解也是这样,怎么楼主说的是可以呢,感觉有点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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