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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ittytorrent 于 2014-4-15 14:27 编辑
上个星期办递件,顺便把首期款打给业主,因为合约里写了只留两千块预留水电交接,在过户打款时中介提醒我还是得留几万块,不然业主不给交楼,怕到时候没筹码在手被动,于是跟业主要了一万在我这边留底,交楼再给他。
但回来以后我看了合同,写着交付所有款项后交楼,那到时候业主要是咬定这一万块没给他不肯交楼怎么办?现在距离银行放款还有半个月,我需要把那一万提前打给业主吗?免得给人留下口实,因为这个业主一直想占着房子多住两个月,我们反复说不可能,所以怕如果银行放款后业主也不肯要我这一万,那不就更难搞了么,现在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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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iwang 发表于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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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他说要多住两个月就多住两个月,当初你们签买卖合同的时候不是应该约定好是银行放款到卖主账户的次月一日吗?入股他要住多几个月,你可以和他协商租金问题啊?当初没有约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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