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itbag 于 2013-5-12 20:17 编辑
此贴为真实维权经历经验谈,全部语言均有事实依据,只是以真诚的语言表达,无夸大,无吹嘘,无抵触.
销售误导的维权,难度很大,主要是举证难,误导销售行为往往出现在保险销售的初期,要证明保险业务员在推销时出现销售误导,要提供录音或者录像资料,而对于保险购买者来说十分困难。所以,我们首先要学会录音,帮自己取证.事实上,中国人民是不太会懂得保护自己的,所以,录音是不太可能做到的事,那么,我们又要如何维权呢…
我们必须知道,只要是欺骗性隐瞒性销售保险的话,一定会有其中的破绽,受害人只能自己去找出当中潜在的问题…其实中国的法律和相关机构是有点好玩的..第一,有可能的情况是只要法律没有规定的,就是合法的.第二,相关受理机构只会对你的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不会帮你从整个事情全方位帮你维权,第三,就算有错,他们也死不认,只有在证据确凿情况下,才会低头.所以,一切,要靠自己.. 靠自己去查找问题.
为什么保险公司不怕受害人维权,因为懂维权的,占不到百分之一,但这百分之一中,能维权成功的是万分之一,基本上都是按现金价值息事宁人,所以他们看中的人民的这种人性,人情,进而利用..
维权,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的.是一个比较漫长的时期.不但要考验一个人的意志力,抗打击力,持久力,还要有坚持不懈的恒力..因为保险公司是一个不见棺材不流泪的公司,只要你没有有力的证据,他们是不会理你的.一但你掌握证据,他们才会低下狐假虎威的头.. 个别公司,就算看到棺材也不流泪,打个比方说,就算见到棺材里的是他的爸爸,他也不哭,就算推到在傧仪馆进行告别礼,他也无动于衷,只有推进去火化时,才会免强挤点泪水.为什么保险公司可以如此淡定,因为他觉得自己可以在任何阶段咸鱼翻身,,当证据完全可以锁死他,他们怕处罚会怕会着火了,才会很高调很委屈地找受害人.但他不会认为他们有太多的错.他们不会知错就改,不会主动认错更不会因为错而主动和解.
我们维权,必须懂法,,首先,保险,有保险的法规..你要明白,你买的是保险…不要人家讲什么你就信什么.一切要依法来办... 其次,切记,不要认为你签了合同,你就负完全责任.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有相关法律界定,.保险公司的人一定会说你签了合同你就要负责任,负责过错由法律说了算..这里有责任分配以及过错前后的问题.. 所以你要维权,首先就要跳出人家设的圈套.再次,维权,不单只是在保险相关法律文件上找出保险破绽,还要从合同法上去寻找破绽,还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查找法律支持,甚至是在民法上去破解….总之一句话,只法律规定不许可的你都可以作出维权指证和怀疑.
了解法律文件,需要多次回看,因为有些术语,你第一次是没看明白,或者说你当时还不知那一条法是对你有用,但你却错过了..只要你将自己觉得可用的都先记下来,下次说不定能用到..要懂得全盘运用相关法律文件..只要有问题就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是投诉,消费者有相关的知情权..在投诉过程中,可以上http://www.xiangrikui.com/这个网站,提交你的问题进行提问,上面有不同的人会回答你,但要你学会去分辩,那些信息是有用,那些信息没用,因为有部分回答的人不懂法或是不会告诉你真实答案.…,你可以参看专业人仕的回答,及时更新你投诉的问题或是验证你投诉的点是否可行.,进一步了解销售合同的问题所在..进且更直截了当了解保险公司的行为是否真的不恰当,不至于你的投诉没有达到要害,又给保险用其它的文件或是其它问题将你的证据否决掉,这样大大节省了你寻找新证据的时间…
经济学家郎咸平说过我们的保险就是搞传销, 郎咸平主要是从保险的不正当销售以及目前金字塔式的佣金结构来否定保险业的,我是很支持他的观点的,现在的很多保险, 都是通过欺骗、隐瞒或者诱导等方式,将有关保险产品的情况不完全说明,只说好的不说坏的,并夸大好的引人误解的去说明进行销售,这种透支信用手段只会断送保险的正常发展.说其是传销活动一点不为过....而保险合同都是格式合同.每一个条款都是保险公司先定好的,合同不公平就不说了,在销售保险的时候,至少合同条款或是保险险种产品说明你得一条条地解说清楚吧..保险公司和销售人员没有将信息全部说给消费者知道,利用欺骗、隐瞒或者诱导手法让人买下保险..这种依法经营观念淡漠,没有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的行为,以欺骗手段所销售的保险,已经完全脱离保险初衷及其产品本质。如果要规范保险,个人建议,从保险源头上消除保险误导.只有做到每一份保险,都进行销售录音,将保险全部内容解说清楚,客人无议方可成立合同.只要有其中一点无讲清楚,客户事后提出异议,合同无效.误导成立.
现列一些相关法律大家可以查一下..请注意发行的年限,方便你更好的查询恰合你的法律文件..如果你查到是最新的法律文件,那么在文件后面正常会注明那个时期的法律文件失效,那么你就看之前发行的法律文件就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广东省人身保险行业服务标准》《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工作要求》《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万能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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