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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294099685 于 2012-11-13 21:16 编辑
房产证一个人产权,婚后财产,过户需要卖方夫妻两人同意吗?因为业主各种私人原因,卖房不能让lp知道。
请教:1)银行出了同贷书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过户,房产证是卖方一个人名字,已婚。需要卖方老婆也到场签字同意过户吗?
2)过户成功。买方在知道卖方隐瞒lp卖房事实的情况下,假如日后卖方lp追究法律责任,买方是否需要负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假如业主lp把她lg告上法庭,要把房子追讨回来。会不会把已经过户到我名下的房子给追讨回去?)
表达能力不好,大家将就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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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推荐
律师刘立明 发表于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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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完整的,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该人即可完成过户手续。
卖方老婆不能把已过户的房产追讨回去,只能向其老公追讨。
冷处浓 发表于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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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善意第三人了 ,属恶意购买 合同无效的。。
婚后个人购买也是夫妻财产的。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木仔妈 发表于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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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妻贱卖二沙岛别墅 富翁离婚判赔前妻1500万
http://bj.house.sina.com.cn/news/summarize/2005-05-13/101074394.html
2004年的案子,当时吵得沸沸扬扬的
wang7515 发表于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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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楼主知道这么麻烦还要买,说明这个房子肯定便宜很多,那就有很多风险,如果对方老婆追究90%以上可能会被认为恶意购买。就这个情况来看,老公明显是在转移财产,对方老婆追究的可能性也是接近100%的。要是我不会去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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