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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房记 ]

到了约定时间无法过户,卖方要起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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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1:06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各位,将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总结如下,请给位给我点意见:
    我们家庭在广州拥有三套房,09年卖掉一套,还剩两套。11年广州新政出台,广州户籍家庭有二套房家庭可以卖一买一,于是在11年9月1日,我签合同卖掉了其中一套,并开始了看新房的道路。10月8日,看中了一套复式房子,卖家有心卖,我们有心买。同时,我将我在卖房的事情原原本本告知了卖家和中介(并在三方协议中注明,我们原来房子过户后才签这套房子的按揭合同)。10月9日签订三方协议,因为卖家的坚持,我们在合同里签订了这样的条款:双方约定在11年12月15日前完成递件过户,非卖卖双方主观因素造成无法过户的,过户日期顺延。
    本来考虑从9月卖房到12月过户还有那么长得时间,应该可以完成原来房子的过户,谁知道,卖掉的房子在11月4日最终过户,我们也给钱给按揭公司做快速出新证及归档,可到现在都没有出新证和归档,问过无数次,都说花都房管局长出差,无法签字,所以无法出新证。
    看到了在12月15日前基本无望完成新房子的过户,我们主动找了卖家,与其商量解决办法,包括我们出钱租他的房子直到过户,可对方坚决不同意,还说如果12月15日如果无法过户,要么我们付全款买房,要么要到法院起诉我们。
    我想说的是:1、我们买房时以前的房子没有过户,卖家是直到的,虽然约定了12月15日的过户时间,但是很多流程上得时间实在是我们无法控制的;2、在发现无法按时过户后我们也及时联系卖家,希望能有新的解决方式,可不明白对方为何如此反应?不能过户实在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并不是我们主观上不去过户,我也不存在违约,怎么起诉我?3、卖房子无非是要及时拿到钱,即使不能按时过户,也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对方为何那么强烈的要起诉我?我真的错了吗?
    这件事情搞的我最近心情很差,上来吐吐苦水,看大家都怎么看这个问题,欢迎拍砖!

回帖推荐

caro妈 发表于4楼  查看完整内容

看你合同怎么签,这个最好去咨询下律师。我就知道有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或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往往会合同的某些条款上做些手脚的,因中介公司都有专门的法制部的,他们很清楚交易去到哪一步会有哪些可导致交易不成功的细节。如果买方这些不熟悉,就很容易吃亏。LZ这种情况,中介是可预见的。所以现在关系是看合同是否够公平公正 ...

炒房团连长 发表于7楼  查看完整内容

起诉不受理吧。合同条款制定的不公平,因为许多因素不是由买家或卖家单方面可以决定的,尤其是时间。所以,严格地说这样的合同条款无效。 但楼主应该坐下来与卖家协商,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要知道,买卖房产对于许多人而言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所以心态上比较紧张,很敏感,容易没事找事。只要你们之间存在信任,培养互相的信任,我相信这件事应该不至于恶化。 你可以请业主到你家坐坐,大家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

6100 发表于12楼  查看完整内容

郑大源说的对。针对性的找问题的关键,如对方急用钱,就先给钱。留一个少一点的尾数。 我今年初买房子也存在这个问题,我提前约原业主出来,提出晚一点交易,但是房款1/3我会按期支付,尾款只留1/3在过户当天全付。原业主只是在看房,还没急着用这个名额购房,所以房款按期给,对方也就没计较了,还很客气的说晚一个月交易都没问题,合同是人定的,什么都可以改之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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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同就不能这么签,现在是没违约,但过了十二月十五日还不去办手续就违约了,别人可能也是等钱用,不能怪别人只能自己想办法筹钱啦,要不就根据合同付违约金,不买这套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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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并不是我主观不去过户啊,实在是因为官方办事效率的问题导致无法过户啊,不属于我主观,也是我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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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合同怎么签,这个最好去咨询下律师。我就知道有些中介为了促成交易,或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往往会合同的某些条款上做些手脚的,因中介公司都有专门的法制部的,他们很清楚交易去到哪一步会有哪些可导致交易不成功的细节。如果买方这些不熟悉,就很容易吃亏。LZ这种情况,中介是可预见的。所以现在关系是看合同是否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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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咨询下律师,是否属于无法控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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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把这个可能性写进去,不过现在说也没用,要依照合同履行的,好好和对方协商吧,不然就准备好付违约金吧,人家可不会替你考虑客观原因,一切以合同为准。
肥肥

高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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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个时间的时候一定要尽量写长点,我们买房的时候也是咨询了人的,就是为了避免出意外,无法按期完成手续,导致双方有纠纷。

哎,你还是找妈网红人郑大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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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不受理吧。合同条款制定的不公平,因为许多因素不是由买家或卖家单方面可以决定的,尤其是时间。所以,严格地说这样的合同条款无效。

但楼主应该坐下来与卖家协商,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要知道,买卖房产对于许多人而言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所以心态上比较紧张,很敏感,容易没事找事。只要你们之间存在信任,培养互相的信任,我相信这件事应该不至于恶化。

你可以请业主到你家坐坐,大家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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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这样想,没必要搞得那么僵啊,他无非是要快点收到钱,至于是否过户应该是我比他着急的。但这位卖家不接受和平商谈啊,也不知道她要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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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你还是去问问法律专业人士吧,有经验的律师会告诉你怎么办的
大雨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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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源说的对。针对性的找问题的关键,如对方急用钱,就先给钱。留一个少一点的尾数。
我今年初买房子也存在这个问题,我提前约原业主出来,提出晚一点交易,但是房款1/3我会按期支付,尾款只留1/3在过户当天全付。原业主只是在看房,还没急着用这个名额购房,所以房款按期给,对方也就没计较了,还很客气的说晚一个月交易都没问题,合同是人定的,什么都可以改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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