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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见早前很多贴子诉说如今的小学地段生录取要求该房契上有父或母其中一方的名字,户口在该处但房子是祖父母的名字也不能算数,因此想求助于各位:如果我父母当时一次性付款购入的房子,后来再加上我名字,如此能否提取个人公积金用?能提多少?(房资的百分百还是三分一之类)。如果可以,那么加这个名字上去就有两个意义,小孩几年后要入读该地段小学就条件足够了;第二,提取的公积金可用作日后的读书基金,如今养孩的成本实在太高,银纸贬值,到老后才能提的公积金也没太大意义,现在若能用得上,生活反而踏实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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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AN妈 发表于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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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的吧
我家的是由第一顺序人到银行申请登记证
然后由谁来提取都没有问题的
只要是:
1。房产证上你有名字
2。你的公积金还没有提取完,总之还有钱供提取
3。不超过登记证上的总供提取额度
所以,有一套房,是我去拿的登记证,全部供我LG提取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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