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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高血压患者能怀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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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3-3 16:56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慢性高血压是指妊娠前血压>140/90mmHg或有高血压的其他合并症。由于妊娠期血流动力学的改变,慢性高血压妊娠后合并妊高征的可能性明显增加,给孕产妇带来了一定的危险性,其引起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脑血管意外和心力衰竭。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时,早产、死胎、胎儿宫内发育受限及围产儿死亡率明显增高。所以,严重慢性高血压患者,有冠状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肾功能减退、年龄超过35岁者,不宜妊娠,应劝告避孕;如为早孕期,则应人工流产,终止妊娠。但轻度慢性高血压患者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妊娠。终止妊娠的时间;轻度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可达足月,重度慢性高血压或合并中重度妊高征者,孕35—37周应终止妊娠;严重慢性高血压或合并重度妊高征经治疗无好转,孕32-34周时应考虑终止妊娠;只要有严重的母婴并发症则随时终止妊娠。

慢性高血压患者准备妊娠前要到正规医院进行检查,确定高血压的程度和分期,决定是否可以妊娠。如允许妊娠者,孕妇应在高危门诊随访。·注意休息与睡眠,调节饮食,控制食量及总热量,限制盐的摄入,适当选用镇静剂。解痉、降压治疗。

·加强对母婴的监护:注意血压、体重的变化,定期血、尿常规及肾功能检查,以及胎儿B超监护,孕32周后作NST检查。

以上内容引用自:http://www.gaoxueya.org/ 高血压治疗网
淇淇

白银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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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_∩)O哈哈,帮顶~
gzxyk

幼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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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顶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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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两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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