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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妈妈不易 于 2016-2-29 13:36 编辑
我们夫妻均广州户口,婚前在广州名下各有一套房产,老公一套小学位房出租,自己的一套自住。现想换一套大点的电梯楼或者低层楼梯楼。
方法1.卖1套自住之后买。自住这套纯公积金已还清贷款,刚好过5年。因为自住这套家具都很新保养也好不想放弃,先卖后买的手续加上我买的新房装修的时间,即使返租,估计自住房的买家不愿意等那么久的时间,自住的学位一般,买房的刚需多。担心自住的房子不好出售。
2.将自住的房子暂时赠与给亲人如父母,等需要时(预计5年后)由父母出售,钱还给我们。这样可以不受限购。那赠与应该注意什么,需要哪些税费等费用。因父母户口不在广州在外地。父母有3子女,兄弟姐妹人品都很好,不担心其他问题。
3.夫妻离婚,如若真这么走,估计会将房产全部转移给一方,争取首套优惠。那怎样保证另一方的权益。因为是将房产全部转给老公,孩子的户口现在在老公的学位房。
究竟怎样走合适点呢 还有其他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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