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外来工子女积分入读门槛降低》
信息时报讯 萝岗区教育局昨日公布了2014年外来工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报名须知。原本要求居住、就业满三年才能申请的门槛降低至一年。家长需在5月19~30日期间登录“广州开发区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审核系统”填报。
户籍不在广州市(含10区、2市),其随迁子女至今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且未满7周岁,要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要求升读初中一年级的,还需同时满足另外两个条件:至今年招生报名时前一个月持有效居住证(暂住证)在萝岗区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或以上;至今年招生报名时前一个月在萝岗区合法就业(办理就业登记满1年或以上)并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以上。
监护人一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积分项目参加积分,即为积分监护人。积分监护人配偶同为非广州市户籍,且同在萝岗区居住、广州地区就业的,可同时参加除“计划生育”和“居住年限”外其他项目的积分,积分可累积计算,累积分数不超过本项最高分。
窗口提交审核材料(5月19日至6月10日) 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后,应于6月10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到以下单位进行积分审核: 1.积分监护人的职称:积分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座首层,电话:28068372
2. 积分监护人的学历、国家职业资格:积分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到区招考办进行审核。 地址:萝岗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206室,电话:82111495
3.积分监护人参加志愿服务加分项目由团区委审核。 地址:萝岗区香雪三路一号D栋313室,电话:82118518
4.积分项目中的加分奖励第3项,积分监护人携带单位任职聘书或证明原件到区经发局审核。 电话:821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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