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OLITARYHAWK 于 2013-10-25 15:16 编辑
理赔案例分享:
投保人:周女士 被保险人:周女士 1)保险产品及保额:《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10万 有效期间:200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9日 年缴保费:4658元/年 2)保险产品及保额:《附加康爱II防癌六十五岁疾病保险》10万 《附加防癌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 有效期间:2007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18日 年缴保费:3854元/年
保险事故: 2013年2月开始, 被保险人反复出现回吸性涕血 2013年6月, 门诊就诊行鼻咽镜检查并取鼻咽肿物行病理检查。 2013年6月18日病理报告示“未分化型非角化性癌”,6月25日再次将活检组织送上一级医院病理会诊,会诊结果与前一致。 2013年9月,提出索赔。
相关条款约定要求: 《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癌症:是指一种或多种恶性肿瘤,以恶性细胞不断生长和扩散,并侵润到正常组织为特征,包括恶性淋巴瘤,何杰金氏病,白血病和恶性骨髓异常增生。
《附加康爱II防癌六十五岁疾病保险》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恶性肿瘤,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本公司将给付保险单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予被保险人。
《附加防癌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主合同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医生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癌症,则本公司将在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在确诊日(若确诊日与保单周年日为同一日期)开始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应缴保险费。
审核考量要素: 保险期间? 2013年6月18日确诊, 保单已经续保至2014年7月!
等待期? 两份保单生效多年,已过等待期!
病理结果? 被保险人患病后虽无手术治疗,但在内镜下取病灶组织行病理活检,经两家医院病理检查均诊断为“未分化型非角化性癌”! 疾病定义? 病理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恶性肿瘤的定义,且对于康爱防癌保险,对患病后有30天生存期的要求,而被保险人出险情况均符合!
审核最终理赔结果: 经审核,被保险人病情符合恶性肿瘤定义,且确诊后30天仍生存,故 1,赔付上述合同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金、康爱防癌疾病保险金共20万。 2,两份合同均退回一期保费合计8512元。(因为被保险人重疾确诊时间为本期保费续保前) 3,自2013年7月18日始豁免《友邦康爱II六十五岁两全保险》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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