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华
- 0
- 帖子
- 17
- 经验值
- 116
- 注册时间
- 2007-4-25
- 妈币
- 166
- 帖子
- 17
- 经验值
- 116
- 注册时间
- 2007-4-25
|
本帖最后由 卡樂B 于 2013-5-28 13:37 编辑
请不要人肉,大家当作个参考听听就算了
东华星域——公义何在?
*先生于2013年4月底在《阳光家缘》上确定了东华星域c1幢可以出售的情况下购买了东华星域c1幢的单元。并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定金,与发展商、中介(合富辉煌)签定一式五份的《认购书》;及收到10万的定金收据。
《认购书》内容的其中条文所示:
买卖双方须于5月5日前或发展商另行通知之日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首期楼款。
好了,问题出现了,*先生于4月28日晚上起收到中介通知,说因政府限价令,而导致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现问题,发展商单方面要求变更《认购书》内容,要求*先生先支付首期楼款后等发展商通知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此变更*先生坚决不同意,要求发展商按《认购书》所定立条文执行——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楼款,其间一直协商无果。到了5月底,*先生在协商途中更得到中介口头通知,认为*先生违返了《认购书》的支付楼款日期,而当挞定没收10万定金处理。*先生在意外之余更发现发展商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其购买的单元抵押给银行了,要发展商对该房产做了银行抵押涂销手续后,该房产才可以与*先生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后*先生在万分不安的情况下不停与发展商、中介商进行协商处理。发展商的态度更是难以理解,其要求*先生支付楼款后,发展商凭该楼款去银行办理涂销手续后再与*先生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后就不再对*先生作出回应了。
这就是神奇国度下的地产商家,发展商是依据那条法律法规提出该项要求呢?可以随意将小市民玩整于鼓掌间么?*先生同意将自己的事情于网络上公开并不是想搞事,*先生对发展商的过失为行为也没提出补偿要求,*先生只是想顺顺利利买个小家居而已
PS:妈网上有高手能对*先生的过案指点一二吗?妈网上如果有与*先生同样着遇的网友吗?请私信我吧。毕境*先生的钱是辛辛苦苦赚来的,买个房子不容易呀。
谢谢大家的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