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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可爱的cindy 于 2013-5-10 09:36 编辑
一看到这类帖(特别是前几天看到的那个知道丧偶家公找个女人就气急败坏的媳妇的帖子),联想到近期很多妈妈在这讨论小孩是否择校的问题,油然而生一种悲哀!从中可见中国的当代教育衰败、落后到什么程度。为什么我们的教育总是培养出不少这类自私、毫无人性的人来?说实话,丧偶或离婚的长辈找一个伴侣或再婚,只是他们自己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利同晚辈没有任何关系!难道生了子女就自然被剥夺了这方面的权利?特别是楼主说“说实话,我不能接受,但我也知道我老公心里其实很难受,自己的妈妈和一个男人躺在同一张床上,这个男的却不是自己的亲生爸爸。”的话,我真的感到震惊,你老公的亲生爸爸在另外一个世界了,难道要他妈妈守着一张遗像过一辈子?都是21世纪的人了,怎么还有这么顽固的封建思想!其实,很多人反对长辈找一个老伴或再婚并不是为死去的人着想,只是打着死去的人的旗为自己着想(这里有面子问题,也有财产问题),他们打着要对得起死去的人的旗号,想活着的长辈为自己从一而终罢了。
中国的教育需要彻底改革,不要再说教了,不要再讲空道理、大道理,加强人性教育、人权教育、普世观教育和契约意识教育。父母和子女除抚养和赡养以及其他法定义务外,每个人在人身权方面是独立的,反对一切打着为对方着想的旗号,实质干着伤害对方的行为。父母在决定生下孩子时,就意味着同子女签订了一个有将他抚养成为成年人以及教育成为社会成员的义务的契约;同理,也意味着子女同父母签订了一个等他成年后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契约(在社会福利制度、慈善制度完善的国家,这种义务通过纳税和慈善转化为“年轻人养老年人”的福利制度和社会组织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社会制度),这是契约精神的体现。(据说也是自然法原理,这个我不太懂,听别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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