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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房论市 ]

转发 传监管层拟试点上调存量二套房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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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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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意思是:
当初给你优惠,虽然违法违规,但那是彼时,银行无过错
现在提高利率,是纠正错误,是此时,错误在贷款人。

所以,你签的合同本身就不合法,当然也是无效的,虽然有国家的公正,有律师的见证,有国家的银行的合同,但一切都是浮云,是你的幻觉而已。

明天一觉醒来,你会发现,你躺在了废墟上!

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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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pplemay 于 2011-2-15 23:57 发表
公积金用不着那么忽悠人,贷款有贷款合同的,而且做了公证的,里面的条约写的清清楚楚,政府根本不可能干预别人的合法合同约定,随意更改合法行为,政府的公信力就不复存在




   
原帖由 applemay 于 2011-2-16 07:11 发表
这个消息本身就很可笑,存量房贷涉及的范围很广,有折扣的,没折扣的都有,ZF怎么可能逾越国家法律,粗暴干涉要提高二套的存量房贷基准利率,限购本身就是国际一大笑话,现在还要再来第二大笑话,这样谁还敢向中国的银行贷款,签订的合同可以早令夕改的



合同也分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违反国家规定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条款的合同就是部分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和无效条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存量房涉及范围是很广

不过现在只是要根据规定从严对存量二套房调整合规合理的利率

存量的一套房根本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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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ob 于 2011-2-16 02:58 发表
现在的意思是:
当初给你优惠,虽然违法违规,但那是彼时,银行无过错
现在提高利率,是纠正错误,是此时,错误在贷款人。

所以,你签的合同本身就不合法,当然也是无效的,虽然有国家的公正,有律师的见证,有国家的银行的合同,但一切都是浮云,是你的幻觉而已。



当初银行给你优惠有没有过错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你有给过银行什么资料或诚信承诺说明你这是首套房

那银行肯定有你作假的把柄 优惠利率的合同条款当然无效

因此获取的贷款引致的投资所得利益归银行所有 首付还你

如果是银行过失 甚至误导你 那你可以追究银行的责任


至于神马公证、律师 都是浮云

一切以原始规定为准

公证人也非完人圣人

律师更并非绝对权威

不可能不会犯错

当然你可以追究他们的过失责任


但一事算一事

银行、公证、律师有责任 你可以进一步追进

不代表国家就不能要求银行从严执行规定

不代表你的合同就合法有效

只要你的合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款

就是不合符规定

没有什么好讲的
k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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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6 11:37 发表


当初银行给你优惠有没有过错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你有给过银行什么资料或诚信承诺说明你这是首套房

那银行肯定有你作假的把柄 优惠利率的合同条款当然无效

因此获取的贷款引致的投资所得利益归银行 ...


明白了,埃及的事情发生在中国,一定不是因为高房价,而是因为你说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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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lsunli 于 2011-2-16 08:14 发表
中国的作风从来是新老划断。被百般期待的房产税都是存量房不征,存量房怕什么?不过从中可以看到的是某些人的素质,维恐世界不乱,巴不得别人惨



还自称研究人员

别丢人了

重庆房产税试点不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

没有说明下来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




重庆发布房产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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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ob 于 2011-2-16 11:41 发表

明白了,埃及的事情发生在中国,一定不是因为高房价,而是因为你说的这些!



光脚的 从来不怕穿鞋的
k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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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6 11:43 发表


光脚的 从来不怕穿鞋的


所以,你一直当执政者都是蠢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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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没实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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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oralongtime 于 2011-2-16 12:40 发表

总喜欢在这里冒充专家,哈哈!



有本事就就事论事

拿出证据直接拆穿我冒充专家不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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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冰比冰 于 2011-2-16 13:18 发表
绝对没实施可能



房产税 之前人家也说绝对没实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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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观点上,公积金的理解实在是可笑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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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pplemay 于 2011-2-16 23:06 发表
在这个观点上,公积金的理解实在是可笑无比。



怎么可笑 倒是愿闻其详

独乐乐 不如众乐乐

说出来给大家见识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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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被前妻抛弃了,过了几年和老汉的女儿自由恋爱,但老汉灰常讨厌曾经结过婚的公积金,向女儿下了监管令禁止她和离异的公积金交往,但恋爱自由,老汉的女儿瞒住老汉和公积金结婚,领了合法的结婚证,并生了孩子。这时老汉知道了,气的跳起来起诉公积金和女儿的婚姻非法,依据就是当年向女儿下了监管令,这还不解气,老汉一并起诉公积金强X了女儿,要求法院爆了公积金的头,并赔偿精神损失十万亿

[ 本帖最后由 applemay 于 2011-2-17 00: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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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pplemay 于 2011-2-16 23:57 发表
公积金和老汉的女儿自由恋爱,但老汉灰常讨厌公积金,向女儿下了监管令禁止他两交往,但恋爱自由,老汉的女儿瞒住老汉和公积金结婚,领了合法的结婚证,并生了孩子。这时老汉知道了,气的跳起来起诉公积金和女儿的婚 ...



老汉的女儿



这个比喻很有趣

不过不贴切

我们不是直属亲人之类

要是我们领了结婚证 婚姻自由

法律上似乎没有什么婚姻无效的地方

所以控告无效


反之二套房获取优惠利率

违背了人民银行2008年的规定

相应的贷款合同属于部分无效合同

无效条款就是利率优惠折扣条款

恢复为应该的1.1倍或以上该合同就合规有效了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7 00:04 编辑 ]
k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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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都是诈骗犯,真相终于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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