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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159003977 于 2010-10-24 12:40 发表 
看完所有LZ的留言.
鉴定为:楼主应该是五毛,赚分来的.
从2010-10-20至2010-10-24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
结扎 --带儿子女朋友去家公家吃饭---从决定容小三到决定赶小三----到看房下定---到与小三共眠
这也太闪电了吧 ...
如果是写日记的表达形式,每天发生一件事是否就会合情合理?
其实这4天还不止发生这些事情,鸡毛蒜皮很多,我只是拿一些相关的出来而已。
去家公那边吃饭是每周五的固定节目,与孩子带谁没有必然的关系。
有些事情,如果当事人急,发展就会快,例如昨天看楼,我还带了军师去的。关于他是否要工作,这两天是周末休息日啊,当然不用工作啦。工作日,他的时间也是自己掌握的了。
当时我让她住进来是有原因的,(见前面的帖),我一直不希望这个人在我的房子里面常住,我当然随时想办法找机会让她离开,我会尝试各种可能性去做,也许今天做到了,也许永远做不到,这个和时间长短没有必然关系。
[ 本帖最后由 叶赫那拉毓雯 于 2010-10-24 17: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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