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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estfish 于 2010-4-7 15:30 发表
其实如果在M记或者K记发生上述事件应该怎么算呢?如果是器械的问题,肯定是餐厅的责任,如果是小孩互相推撞,责任还不是要家长承担?!
一般平时未成年人送去幼儿园或者 学校,家长把孩子交给老师的时候,监护责任才发 ...
不是M记和K记发生的,发生的事情,之前3方都有坐下来谈这个问题(幼儿园,餐厅,我)分摊了责任,对方的餐厅之前老是打电话给幼儿园想一起处理,幼儿园不接她们的电话,在达成赔偿后,幼儿园的态度又转变了(先是给对方餐厅问她们处理没有之类的)我觉得是幼儿园知道对方作出了一点赔偿后,就不想再作出赔偿了的,我也不是纠结于这种情绪,或者是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卸到幼儿园的身上,因为在赔偿额上面,幼儿园和餐厅加起的数也只能做第一次的手术(按现在的手术费计算)餐厅和幼儿园的赔偿额是一样的,我所承担的是后期的费用(因为没有一个医院现在可以写下保证一次就可以做好这个手术,也是要几次的,而且是100%的还会留下痕迹,做手术也只是起到淡化的作用.)而且手术是10多年后的事情了.
我没有当小孩的面去处理这些问题.假如发生这样的事情不知道您会怎么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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