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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前妻又来捣乱,愤怒、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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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紫菱花开 于 2009-6-11 10:40 发表
最可笑的是这位LZ借LG单位的领导的话来骂前妻,她LG的领导说人家“不讲理”“讨厌‘,站在领导的角度当然觉得这件事讨厌了,大家都知道现在离婚都不用单位的证明了,所以人家领导根本不想理你们的家事,所以对于领导 ...





[ 本帖最后由 tk1999 于 2009-6-14 09:09 编辑 ]
小小马妈

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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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家宝宝 于 2009-6-8 23:37 发表
一见我面就说:妈妈,那个妈妈又要来抢我了,我不想见她,我要妈妈保护我。



不知道前因后果,所以不好评论。但,怀胎十月,想来那个女人生下骨肉的时候也应该是万分欣喜的吧。骨肉亲情到今天“那个妈妈”,说 ...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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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造孽.   巧言令色, 尽管LZ懂得把事情叙述得对自己更有利, 引导孩子不认自己的亲生母亲, 你们两公婆做下的事情实在让人不耻.  可怜那个前妻, 一个活脱脱的弱势群体, 只晓得自己被人算计得很惨, 要抗争又不得要领...

劝LZ不要得了便宜还要卖乖, 做了BIAOZI还要立牌坊, 人不能无耻成这样...
PS:  我也算是有文化的人, 但我要提醒你因果报应, 绝对不是吓人的迷信.

[ 本帖最后由 Ruby妈妈 于 2009-6-11 11: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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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又不是没孩子,不给亲妈人家说了有原因的,听人家说清楚再下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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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不是不让人家见亲生女儿..但是人家见女儿还要你们去批准哎?!你自己都生了个啦,还把人家女儿留在身边,不知道你是真的母爱泛滥还是别有居心。
其实前妻才是真正需要妈网大家的帮助和开解的。她就是经济收入不好才连抚养权也失去了。当初也不懂得用法律去告你老公重婚什么的。现在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去做最后的争取。

其实我真想那个前妻上来妈网一下,让我们鼓励一下她,为她出一下办法。前妻肯定是漂亮的,应该还年轻吧,应该自爱自强,到经济条件回来了,再和他们强回女儿。女儿大了会懂事的,始终是亲妈。到时候楼主白给人家养大孩子,气死她。又或者,楼主始终是剩女,估计外貌好不到哪里去,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前妻有心计就可以做回小三,把老公抢回来,到时候要不要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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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亲妈有虐待小孩的事没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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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由由 于 2009-6-11 11:06 发表

如果亲妈有虐待小孩,可以报警,这不是阻止母女相见的理由.




只见老公虐待前妻啊,把嘴都捂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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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思睿 于 2009-6-11 11:04 发表
难道亲妈有虐待小孩的事没讲?



有这事情,还不早就讲了,以楼主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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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还真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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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帖子我跟了两天,所有妈妈的评论我都一一细看。以下是我重新思考总结后的看法,谢谢送花和扔砖,我本无意掀起口水战,只是冷静旁观者之一,加上那么点家庭主妇的8卦精神作祟

一、LZ文化程度应该不高,如果高,那心胸一定很狭隘。大家看回LZ的文采就知道了,把自己设立在一个受苦受难,忍辱负重,委曲求全的角度来讲述,口头禅:我LG。。。。。假!!!本人狮子座,最恨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把自己说成现代窦娥的人。

二、如果说法院把D女士的女儿判给你们,你们还超生了一个“周岁的孩子”???你LG“人民教师”的资格还能保留???你们确实有钱,关系很牛嘛!!!

三、我相信除了娘娘腔的男人和8公之外,没有人会对现在的妻子说“关于前妻来单位闹,领导说了。。。。。。。”

昨天评论在28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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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好像说现任老公是一名高级教师,楼主还是个有体面的人!呵呵!让我想起来前段时间报纸上写的一句话:现在很多人过着上流的生活,做着下流的事情!一点不假!
还有,法律明明规定亲身父母是有绝对的权利看望的,即使已经判给了另一方。没有什么只让看几天之说,还要找个人看着,难道亲身母亲还要害了自己的孩子不成?你老公还是老师,楼主还是个有头有面的人?这点起码的常识都不懂?人家虽然是乡下的。但是人家起码也是懂法律的!换了我去法院告你,叫你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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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k1999 于 2009-6-11 11:10 发表


有这事情,还不早就讲了,以楼主的个性。



她说了也未必完全可信,整件事只有她一个人在说。前妻又没有上来对质。如果她这样还有人支持,世界真是变了,变得道德颠倒了。不能让这样的风气助长啊。不然越来越多人会变前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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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好孕好运 于 2009-6-11 11:12 发表
这帖子我跟了两天,所有妈妈的评论我都一一细看。以下是我重新思考总结后的看法,谢谢送花和扔砖,我本无意掀起口水战,只是冷静旁观者之一,加上那么点家庭主妇的8卦精神作祟

一、LZ文化程度应该不高,如果 ...



法院把D女士的女儿判给你们,应该花了你们不少钱吧。楼主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帮你老公还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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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蒜他娘 于 2009-6-10 19:46 发表
对这种亲妈后妈的事情,偶觉得不能因为咱们喜欢孩子就以为所有妈都是把孩子看得比一切都重要滴。

偶身边的一个女人,孩子快考大学之前,外遇,遇到一个让她要死要活的男人。不管不顾的在家里吵,吵到丈夫离婚,也 ...



严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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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寒江雪影 于 2009-6-11 11:12 发表
楼主好像说现任老公是一名高级教师,楼主还是个有体面的人!呵呵!让我想起来前段时间报纸上写的一句话:现在很多人过着上流的生活,做着下流的事情!一点不假!
还有,法律明明规定亲身父母是有绝对的权利看望的, ...




还老师呢?人民的灵魂工程师

[ 本帖最后由 tk1999 于 2009-6-14 09:10 编辑 ]
嘟嘟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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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不理解为什么有的女人能丝毫没有廉耻心的去破坏别人的家庭,而且破坏之后也毫无内疚之心。看过楼主的贴子,才明白她们自有自己的行事准则,道德标准。而这已经是几十年家庭教育和自身“学习”的结果。在她们的心中,她们是救某男人于水火之中,她们是行善心,做善事。而且更有甚者象楼主这样认为同时救了这个男人的孩子。

我不否认,有的妈妈确实未必象大多数妈妈那样珍爱孩子。但是从你前面所述,我看不到这位妈妈对自己的孩子有什么恶意。你自己也是做了妈妈的人,将心比心,为何不能理解这位D女士想见孩子。就象前面有妈妈所说到,孩子就是一张白纸,她如今不过三岁,有什么是非善恶辨别之能力,这个孩子应该是从1岁多就开始和你们生活,如今一切不过是你们教育的结果。你对孩子再怎么好,但是教育一个孩子恨自己的亲生母亲,就可以抵消你对她的一切好,因为你让她已经失去了最起码的感恩之心。

再说说楼主的先生,通篇看下来,楼主你再如何为你先生找理由,为他的行为合理化,都无法掩盖其自私,无能,没有责任感的猥琐形象。这样的男人放在尚有一丝理智的女人面前是绝对不会要的。楼主最初还保有一丝原则,没有和这个男人走得太近,但最后还是难逃插足的命运。其实当这个男人抱着孩子来找你的时候,就已经对你是当头棒喝了。对你有好感,向你暗送秋波的男人不回去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反倒是回去生了个孩子。这样的男人不就是自私,没有责任感吗?不要告诉我D女士如何采取手段生了个孩子,男人不想女人不可能霸王硬上弓!我向来不觉得结婚了就一定要到老,你可以找下家,但请尊重和你曾经一起生活过的人,先把前事料理好了再来谈新情。另外,婆媳之间是非对错岂能听一家之言?楼主请扪心自问,如果你是D女士那样的处境,是否最后也会爆发?恐怕和婆婆会闹得更加水火不容吧。

看到楼主提到D女士要求分手20万,你以为大家看到了就会因此认为她一切为钱而已?这只不过是她试图挽回自己婚姻的无奈手段。而且,凭什么她就不能为自己的将来做一些打算,凭什么不应该让这个男人担负责任?

且听楼主接下来的故事。就目前而言你所说到的,楼主,你和你先生所为真是没有什么让人同意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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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k1999 于 2009-6-11 11:15 发表


法院把D女士的女儿判给你们,应该花了你们不少钱吧。楼主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帮你老公还债呢?




是哦 忘记说了,还把前妻的嘴捂破了,你那么有钱,雇人把他前妻杀了吧,一了百了
欧阳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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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素心花 于 2009-6-10 13:30 发表
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没有第三者的介入一样会离婚的,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感觉很痛苦的话倒不如分开,如果楼主所说是事实的话,她LG和前妻两个人都存在问题,一个男人可以令一个女人怀孕生子,却说一点都不爱她,并到 ...


顶这个!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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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讨厌的人就是老师,他们和我们所有的人一样,有人品好的。但很多人人品是好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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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知道为什么法院判给你们孩子,你们又能生多一个,你LG都没被单位炒了?莫非LZ又是一个高官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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