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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nger 于 2009-5-18 22:48 发表 
我听说的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要求赔付,但是也有人象你所说的,没得赔,得自认倒霉
商业险条款有规定,车损险第十条,
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本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您这个是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常理都是对方的车负责赔偿的。因为对方没有保险,所以只能对方私人赔付。
如果这个不是道路交通事故,而是在非道路上产生的第三方事故,那么是可以按照第三者造成的责任,保险公司
可以先赔款,然后实行代位追偿。
商业保险车损条款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本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
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权利。
所以您会碰到两类的赔付情况,因为发生事故的定性是不一样。
合同对不同性质的事故做了单独的赔付规定。
[ 本帖最后由 dongtinglang 于 2009-5-19 11: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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