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1 | 浏览: 333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手机看此贴
  • 微信扫一扫 手机看此贴
  • 好内容 随时分享到朋友圈

别吃!别吃!别吃!“索命毒王”再现,误食死亡率高达75%! ...

[复制链接]

Rank: 40Rank: 40Rank: 40Rank: 40

帖子
3773 
经验值
30116  
注册时间
2014-11-5 
    • 妈妈网轻聊
      给生活加点料

    • 妈妈网孕育
      就是好用

      holdImg
    • 广州妈妈网
      广州妈妈网,更懂广州妈妈

      广州妈妈网二维码
楼主
发表于 2025-3-20 10:22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微信图片_20240127092705.gif

最近,随着降雨增多
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
然而,美丽的外表下却暗藏杀机

深圳市疾控中心表示
近期深圳已出现
市民采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
深圳市疾控中心提醒市民
预防毒蘑菇中毒的唯一办法就是
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

这种毒蘑菇,误食致死率高达75%

常见的容易误食的毒蘑菇种类有2种
致命鹅膏和大青褶伞

致命鹅膏,俗称白毒伞
集中出现在2-5月份
常生长于阔叶林地上

它最大的特征——
头上戴帽(菌盖)
腰间系裙(菌环)
脚上穿靴(菌托)

白毒伞会造成严重的急性肝损害
潜伏期长,一般大于6小时
多数9~14小时

别看它长得小巧可爱
实际上它毒性极强!
一个中等大小的白毒伞
足以毒死一个成年人
误食死亡率可达75%

微信图片_20250320102103.png

(图片来源:深圳龙岗疾控)

而大青褶伞
俗称青褶环伞、铅绿褶菇、绿褶菇等
集中出现在6-10月份
是我国南方地区最常见的毒蘑菇种类

误食大青褶伞会造成
严重的胃肠道中毒反应
发病快,潜伏期短
一般在10分钟至2小时内
就可出现明显的胃肠道症状

它常生长于公园或小区草坪上
菜地里、路边草地、荒地、锯末堆上
甚至是垃圾堆旁

微信图片_20250320102048.png

(图片来源:深圳市疾控中心)


一旦误食,如何处理?

目前对于毒蘑菇中毒
尚无特效解毒药

所以,大家一旦误食毒蘑菇中毒
别傻等,一定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把催吐、洗胃、导泻、灌肠安排上
尽早排出毒素,对症治疗!

那么在发现自己误食毒蘑菇时
我们可以马上做些什么呢?
1.立即呼叫救护车
万一误食毒蘑菇,立即呼叫救护车。等待救护车时,有条件的可加盖毛毯保温。

2.催吐
可先让误食者服用大量温盐水,然后用手指(最好用布包着指头)刺激咽部,促使呕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在这里强调下,孕妇慎用催吐,如果中毒者出现昏迷,也不能进行人为催吐,容易引起窒息!

3.送医院
一起食用过同样蘑菇的人,无论是否发病,同样需要立即到医院检查。

4.保留毒蘑菇样
食用过的剩余蘑菇应留存,以便有需要时交给医生查明中毒原因。


中招的常为“老司机”
民间流传鉴别方法不靠谱

经调查
不少误食者都有过
在老家采食野生蘑菇的经验
认为可以靠形态、气味、颜色等特征
自行识别毒蘑菇

实际上
即使是经验丰富的生物学家
也需要借助专业设备
才能准确鉴别蘑菇是否有毒。

所以民间流传鉴别方法
例如:
❌颜色鲜艳的蘑菇有毒;

❌生长在潮湿处、粪便上的蘑菇有毒;

❌不生蛆、虫子不吃、味苦、腥臭的有毒;

❌与银器、生姜、大蒜、米饭一起炒或煮后变黑色的有毒”,“受伤变色、流汁液者有毒;

❌菌盖上有疣、柄上有环和菌托的有毒等……

这些鉴别方法都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统统不靠谱!

大家一定要珍爱生命,远离毒菇
不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
不购买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
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

微信图片_20240918093123.png

资料来源深圳市疾控中心、深圳晚报、网络等,如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

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

帖子
429 
经验值
272477  
注册时间
2013-7-24 
BB生日
2012-11-07
蘑菇不能乱吃啊
来自[广州妈妈Android版]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别吃!别吃!别吃!“索命毒王”再现,误食死亡率高达75%! ...
快速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754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095 Copyright 2004-2025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开发者:广州盛成妈妈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应用版本:11.12.0 应用涉及权限APP隐私协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