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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正式启动
新快报讯记者 陈晓颖 通讯员 穗妇宣报道 女性只需缴纳30元,若在两年内罹患四类恶性肿瘤,将可获得万元补助。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由广州市妇联、广州市妇女儿童福利会联合推出的“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已正式启动,首期计划将在6月15日截止报名。 交30元两年内有效 据广州市妇联主席李建兰介绍,“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以两年为一期,参加计划的妇女需要一次性缴纳30元或以上的爱心互助金。参与者如果在两年之内经广州市三级、二级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之一或以上的,即可以申请患病补助金10000元;持有广州市低保、低收入证的,可以申请患病补助金12000元。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的户籍女性人口共有385万人,“我们在施行爱心互助计划之前通过摸查发现,患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四类恶性肿瘤的患者,占癌症患者总数量的20%-25%,其中乳腺癌高发。”李建兰表示,希望通过互助计划,聚沙成塔,帮助不幸患病的姐妹,建立扶贫助困的长效机制。 将扩大至常住人口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日,参加“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的妇女已经超过3万人,广州市妇联已经收到款项250多万元。 “30元是基本费用,我们鼓励姐妹们多捐,使得计划的基金得到保障。”李建兰表示,在首期互助计划中,广州市妇联将发动10万名女性加入。一旦出现计划款项不足以应付患病者需求的情况,妇联将通过现有的妇女儿童基金会解决资金问题。 据了解,目前非广州户籍女性不能参与互助计划,但李建兰透露,在发起第二期互助计划时,将考虑把参与人群扩大到常住人口,还可能扩大补助病种、提高补助金额。“一切要看看这两年的实践情况怎么样。”李建兰说。 ●参与方法 首期“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6月15日,凡广州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女性,均可通过各级妇联或单位内的女职工委员会,报名缴费参与“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 ●温馨提醒 执行100天免责期,即参加者报名加入“广州妈妈爱心互助计划”的当天算起,100天内确诊患有癌症的,不能申请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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