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28 | 浏览: 5160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手机看此贴
  • 微信扫一扫 手机看此贴
  • 好内容 随时分享到朋友圈

★★Heb 暂代版主,暂列版规!欢迎多提意见。★★ ...

  [复制链接]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帖子
1174 
经验值
6070  
注册时间
2011-9-28 
BB生日
2011-01-01
    • 妈妈网轻聊
      给生活加点料

    • 妈妈网孕育
      就是好用

      holdImg
    • 广州妈妈网
      广州妈妈网,更懂广州妈妈

      广州妈妈网二维码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0 10:34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HegaBeta 于 2011-10-19 14:57 编辑

鉴于目前 廖某人 不屈不挠的灌水刷墙,
对大家 正常征婚造成困扰。
特此用索引的方式 整理最近3个月还在征婚的 gg、mm 信息。
如果可以,请大家直接无视 廖某人,团结一下吧。

旧版规仍然适用:
http://www.gzmama.com/thread-398156-1-127.html

新版规增加条款:
1、开辟一个广告专用帖子,需要发布广告的人可以在这个帖子里面发布广告,除此之外定斩不饶。
2、开辟一个插楼专用帖子,需要插楼发布相亲信息的人,可以在这个帖子里面专门插楼。我定期把每层的信息精简后置顶。
3、把超过90天楼主本人没有回复管理的帖子锁定,防止某人翻旧贴扰乱版面。
4、尽可能的封禁、删除在别人帖子里面发布广告、插楼的行为。

请各位网友支持,
欢迎监督!!!

Btw: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我留出一个 广告专用帖,请廖老师移步在此发布广告。
但是如果不领情,还是继续谩骂刷屏,影响他人,我只能有多少封多少咯。
上述浅陋之见,不知道各位是否赞同这样的管理方法?可以一并讨论。

————————————————————————————
工作日志:2011.10.12

       今天下班后加班2个半小时,把最后回复为2个月前的帖子 都关闭了。
       这样某人就不能顶起更老的帖子了。
       然后我会逐步把没有锁定的帖子再整理一遍,把老帖和水帖都还原关闭。

       以后红娘版规定,帖主如果要继续征婚的话,请在2个月内持续顶起或者维护自己的帖子,
      如果超过2个月不维护,我就会关闭该帖子。
      如果需要提前关闭或者删除自己的帖子,请告知在下。
      如果需要重新开放自己的旧帖子,也请告知在下。


工作日志:2011.10.13

      昨天晚上锁帖 锁了100页,今天锁帖 锁了50页,老帖基本上锁完了。
      但是某人开始变着马甲出来辱骂,刷墙。
      因为不能顶旧帖子了,所以开始顶新帖子 —— 好歹也给本版增加些人气~~ 谢谢啦 : P

      后来妈网的官方客服说,不要删除 廖某人的帖子(仅屏蔽即可),
      因为辱骂的帖子要作为证据,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而我也删累了 —— 请大家体谅,因为斑竹本人也有正职工作,而且明后天出差,估计少上网了。
      所以暂时不删了,就这么着吧。

      我决定把其他帖子都让给 廖某人,他喜欢怎么顶就怎么顶。
      而只集中精力维护 4个帖子,看看能不能用这种方法,冒着 廖某人 的炮火前进!!!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帖子
1405 
经验值
7738  
注册时间
2008-12-6 
支持一下
rachel

大 专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帖子
1743 
经验值
8923  
注册时间
2008-12-31 
支持!
但mw好像对这个版块完全不理会,版主大人压根就没出现。
你需要助手,我应聘啊,哈哈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帖子
1174 
经验值
6070  
注册时间
2011-9-28 
BB生日
2011-01-01
谢谢支持。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帖子
379 
经验值
1876  
注册时间
2011-2-24 
支持,能者多劳。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帖子
1174 
经验值
6070  
注册时间
2011-9-28 
BB生日
2011-01-01
所有的言论自由都有个度,
极端的自由就是伪自由。

过度的广告自由,就会影响了别人 正常征婚的自由。
廖老师,亏你还是南开毕业的~~ 丢了南开的人了。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帖子
833 
经验值
4321  
注册时间
2009-7-23 
他也算老师?
他们南开群的人,私下都在鄙视他,呵呵

Rank: 12Rank: 12Rank: 12

帖子
209 
经验值
1130  
注册时间
2009-2-2 
BB生日
2005-10-18
你愿自荐,那支持一下。
喵妈妈

初 一

Rank: 11Rank: 11

帖子
257 
经验值
662  
注册时间
2010-12-10 
乱世出英雄。支持你1个。。。。SSS2。。。闭嘴吧。别丢国家的脸~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帖子
1174 
经验值
6070  
注册时间
2011-9-28 
BB生日
2011-01-01
造假你还来这做广告?
逻辑混乱啊。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帖子
501 
经验值
2901  
注册时间
2010-5-31 
支持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帖子
1174 
经验值
6070  
注册时间
2011-9-28 
BB生日
2011-01-01
请大家继续支持~~  谢谢 *^_^*
煲汤男

硕 士

Rank: 20Rank: 20

帖子
5106 
经验值
27972  
注册时间
2011-1-5 
老婆叫我不要趟这个混水,我是来祝贺新版主的!!!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帖子
273 
经验值
1425  
注册时间
2008-9-25 
好吧,新版主是好事,起码有个做事的人,支持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帖子
327 
经验值
2028  
注册时间
2011-8-27 
别竟烧火啊老大,该组织活动组织活动,该请客请客,普天同庆的事,你得请客,哈哈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帖子
261 
经验值
1360  
注册时间
2011-6-10 
本帖最后由 某男4 于 2011-10-14 00:02 编辑


   
beyondylk 发表于 2011-10-13 10:56
别竟烧火啊老大,该组织活动组织活动,该请客请客,普天同庆的事,你得请客,哈哈 ...



严重同意本建议!并强烈要求之!

点评

HegaBeta  廖老师 出钱么?要不我们集体去吃他的喝他的吧 : P  发表于 2011-10-14 00:14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帖子
552 
经验值
1644  
注册时间
2009-12-27 
是阿,怎么现在妈网乱七八糟的,希望有人来管管,而且妈网挺多骗子,我不想提那骗子是谁了,因为最终被我识破了,希望各位征婚的姐姐,妹妹们要小心,表面真诚老实,有心的人背后是什么,我们真的猜不透。

点评

HegaBeta  如果有骗子的话,请提供证据,我会提醒大家注意。  发表于 2011-10-17 15:38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帖子
552 
经验值
1644  
注册时间
2009-12-27 
跟我聊的时候说是离异的,然后,我叫我朋友加他,跟他说未婚的,然后他又说他是未婚的,但是具体有何居心我不清楚,因为我没有被他骗到。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帖子
958 
经验值
18348  
注册时间
2007-2-13 
几天没来,发现论坛改版了,也换了版主。

支持版主积极为论坛服务,我反对这一条:把超过90天楼主本人没有回复管理的帖子锁定,防止某人翻旧贴扰乱版面。

反对理由:不能因为有人翻旧帖扰乱版面,就把旧帖子锁定。对恶意扰乱之人,可以封ID或者IP,关门大吉的做法不妥。

这里的旧帖(超过3个月就旧了,自己不认老都不行啊),不仅仅用于征婚,也有其它的讨论帖。有心人看到,或者原帖主数月后想再议,另开新帖,其实也浪费论坛资源。即使是征婚帖,愿意锁帖或者编辑可由帖主处理,不好一概锁帖。总的来说,应让帖子自然起降,不要人为大面积锁帖。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帖子
1174 
经验值
6070  
注册时间
2011-9-28 
BB生日
2011-01-01


   
多事 发表于 2011-10-18 00:00
几天没来,发现论坛改版了,也换了版主。

支持版主积极为论坛服务,我反对这一条:把超过90天楼主本人没有 ...


1、封IP或者封ID的方法,客服已经尝试过了。
     如果他是用ADSL上网,封IP的话,重拨一下就换成另外一个IP了。一点效果也没有,而且还会影响假设刚好有人用原IP拨号上来,就上不了妈网了。
     封ID就更加不管用了,廖老师以不屈不挠的精神,注册了至少200个ID~~

2、关闭的帖子,不是发表3个月;而是3个月没有人回复。
      根据帖子的精采程度,如果三个月无人问津、贴主自己也不回来顶帖,可以理解为帖主的信息不详细、或者帖主没有诚意。

3、新开一个帖子并不会造成多大的资源浪费~~ 尤其是,现在的硬盘都是论T的。
       反而旧帖被顶起太多的话,会造成网友的精神和感情浪费。我就看到一些贴主已经离开很久了,下面的人还在趋之若鹜流口水的。

4、如果有人回来发现自己的帖子被锁了,可以站内短信通知我;我再打开即可。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Heb 暂代版主,暂列版规!欢迎多提意见。★★ ...
快速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754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095 Copyright 2004-2024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开发者:广州盛成妈妈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应用版本:11.12.0 应用涉及权限APP隐私协议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