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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5-17 20:05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20户家庭买得起房且多套房
就把80户买不起房的家庭推向政府?


有一位朋友提供了一组数据:


我国房价收入比的社会差距与住房政策体系的基本构想

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相关数据计算,1991年至2005年的平均房价收入比在5.35到7.26之间,说明我国居民的购房能力较强。但为什么大多数人的感受与此结论截然不同? 原因在于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用简单平均数远不能反映我国居民购房能力的差距,只有比较不同收入群体的房价收入比,才能真实反映出我国居民购房能力的实际差距。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上面这个表是按照各个收入群体的平均收入来计算对应房价收入比

但是看不出对应的群体有多少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有多少

广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除衣食开销,仅剩2012.65元/每月

以家庭为单位,月收入为4025.3元/月 一年为48300元

今年一季度广州楼市均价为11466元/平方米 广州2008年人均面积20平,户均按60平计算总价687960元

如果比较不同收入群体的房价收入比,广州各阶层购房能力的实际差距将更严重

根据统计数据,排在前20%的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是全部城镇居民平均收入的2.2倍 结合20/80原理

以中国基尼系数0.47的阶层结构分析

国家和地区年份指数最低的20%第二个20%第三个20%第四个20%最高的20%
中国20100.474.258.4813.6821.7351.86



假设广州100个户 家庭年平均可支配收入排除衣食开销为48300元 100户总收入为4830000元

按收入高低分5批各20人排序:

排在第一批20户占100人的总收入的51.86%,收入为2504838元,平均每户125242元,房价收入比5.49

排在第二批20户占100人的总收入的21.73%,收入为1049559元,平均每户52478元,房价收入比13.11

排在第三批20户占100人的总收入的13.68%,收入为660740元,平均每户33037元,房价收入比20.82

排在第四批20户占100人的总收入的8.48%,收入为409584元,平均每户20479元,房价收入比33.59

排在第五批20户占100人的总收入的4.25%,收入为205275元,平均每户10264元,房价收入比67.03


第五批的20户家庭就别想买房了,不能通过市场租房的,可以考虑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第四批的20户家庭可租可买,主要也是由政府提供保障房,或者某人说的远小老的房子。
第二批、第三批40户家庭是社会的中坚,占了40%,收入却也远远承受不起房价

两者房价收入比平均在27左右 离国际警戒线7,74%
把最底层40%推给政府是可以容忍的
把80%的人推给政府是不合理的

难道就因为这些第一批20%的人都买得起房 而且不止一套

就认为房价合理 其他买不起房的人国家应该负起责任?
都通过建设保障房来满足需求?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0-5-17 20: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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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恢复单位房!!
文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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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 的帖子

单位房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尤其福利分房给职工,转头卖出去,绝对是国有资产流失

除非,单位房是不能挂牌出售的,不能房改,我绝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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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D也象公积金同学这么想就好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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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户家庭买得起房且多套房,就把80户买不起房的家庭推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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